让教师成为最令人羡慕的职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这是对新时代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的新要求,更是对广大人民教师的关切。这三“位”绝不是教师等来的、要来的,靠的是教师扎扎实实的业务能力、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热爱教育、淡泊名利的坚守,敢于面对挑战、迎接新时代的创新精神,把有“位”和有“为”紧密结合起来。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决胜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我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需要知识和人才,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在近期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让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教师的三“位”,是对新时代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的新要求,更是对广大人民教师的关切。通过提升新时代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健全吸引优秀人才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教师的创新创造活力,真正让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下得去、教得好”。
政治地位
提升教师岗位上的崇高感
新的国际国内形势、新的历史任务,对教师的培养和选用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教师的时代使命越发突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文件,立足于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把教育提升到“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高度,教师的政治地位与国家命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强调了教师在国家事业发展中的突出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总结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时,把“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纳入“九个坚持”。这也意味着,在教育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中,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到了突出位置。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九个坚持”之一,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八个坚持相互支撑的。其他八个坚持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教师队伍建设则成为落实这些要求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力量。因此,必须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让教师在岗位上有崇高感。
教师政治地位仍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有:一是一些地方对教育不够重视,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党建不健全,三是地方教师节流于形式等。
因此,要把教师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工作落实好,各级党委和政府就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教育工作,强化保障,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以党的最高权威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从根本上破解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共同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让教师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节日,对于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大张旗鼓地予以表扬和奖励;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教师的政治水平、政治意识,让教师多参政议政,把政府和学校、教师联系起来,增强教师的教育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治地位提高了,广大教师才能够心无旁骛,有职业上的崇高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执着于教书育人。
社会地位
提升教师事业上的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对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中国历来有尊师重道的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师被赋予国家干部身份,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教师有了较高的社会声望。
现今教师社会地位出现下滑现象,缘于多种原因:
一是教师功能逐渐单一化。传统上教师是备受尊崇的圣化形象,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更是社区里文化人的代言者(乡贤),在农村地区甚至成为意见领袖,有一定的权威性,社会地位较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教师的部分社会功能被消解,成为单一的专业化人才,社会威望在某些方面有所下降。
二是教育消费引致教师身份的社会认知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消费市场逐渐形成,消费者的话语成为教育决策与执行的重要参考。对有些教师而言,教师职业不再是“明道之业”,而是“生存之业”,出现个别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推销学习资料、照顾特殊背景家庭孩子等不良现象。对部分学生和家长而言,教师既然是在提供服务,就应该满足各种需求。加之现在大多数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人们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师的批评也越来越多,对教师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甚至教师正常的课堂教学管理也会招来无端指责。久而久之,教师不敢管理学生。对社会来说,教师职业不再“与道相关”,而是“与利相随”。
三是学习路径多元化。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学校不再是学习者唯一获取知识的通道。学习者可以通过网络等现代技术来学习,改变了教师的“先知者”身份,教师知识权威有所下降。在一些院校,还出现了“在校不上课”“在课不听课”等现象。
四是教师收入待遇水平问题。相比较而言,经济地位成为制约教师社会地位提升的主要瓶颈。收入待遇问题一直是广大教师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影响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和教师队伍稳定性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关键要素。相关数据显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的其他行业专业人员相比,实际工资差距仍然客观存在,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要求,在一些地方仍未实现。
我们既要更新理念和认识,纠正过度的教育消费观念和逻辑,还必须使教育财政投入向教师倾斜,切实提高教师收入待遇,不折不扣落实现行的补助、奖励和各类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同工同酬,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让教师重新获得社会威望。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从制度角度对教师的社会地位进行了明确规定,教师地位的确认有法可依,教育职业有了较强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有了与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同等的社会地位。《意见》明确提出,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全社会要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努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引导,让教师在事业上有幸福感。
社会地位提高了,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位教师都会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并不断完善自己。
职业地位
提升教师职业上的成就感
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的专业地位。《意见》提出,要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当前,教师职业地位不高体现在多个方面:
一是专业发展通道不畅。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聘用仍然是教师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二是学校教师评价出现泛化。教师承担很多教学之外的工作,影响了教师对教学教研活动的时间投入,也弱化了教师工作的专业性。
三是部分教师专业地位不明确。传统的以户籍学龄人口数量为基数、以生师比为标准的教师配置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学龄人口流动性和新课程改革的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使用各种形式的临时聘用教师,甚至出现教师劳务派遣模式。
四是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归属感不强。教师对自己社会地位的认同,还体现在自身参与学校管理、在办学治校中体现教师的主体作用。但在一些学校,教师没有充分参与到学校管理中,甚至对学校的教师考核考评制度都不了解。
因此,必须打通教师职业发展的通道,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让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与学校改革发展融为一体,增强教师归属感、责任感和自豪感,增加提升教师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机会,正确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升教师职业地位,提升职业吸引力,让教师在事业上有成就感。随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意见》的实施,一系列待遇保障和国家级奖励政策落地,增强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从教师的角度看,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这三“位”,绝不是教师等来的、要来的,靠的是教师扎扎实实的业务能力、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热爱教育、淡泊名利的坚守,敢于面对挑战、迎接新时代的创新精神,把有“位”和有“为”紧密结合起来。
当今,一些地方的积极信号正在释放,教师职业回暖,吸引力增强,教师队伍素质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好老师的期盼正在实现。有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做人力支撑,就能够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让他们脚踏实地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职责和崇高使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