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提出,到2027年,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面向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美育课程实现全覆盖,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全面开展,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性学生艺术团,涌现一批美育特色鲜明的示范区示范校。再用三到五年时间,优质均衡的美育更加普及,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普遍提高,教师美育素养显著提升,学校美育氛围更加浓厚,学校美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明显增强。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
该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按照各学段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相关课程,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强化课程实施的综合性。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积极性,提高参与度,展现学生自信和风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做好艺术教材编审选用,配发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教材,遴选推荐一批优质美育课后读物。完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艺术特长学生一体化选拔和培养,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统筹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为在校生提供实践教学支撑。
将美育素养有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
该通知提出要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各学科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广泛开展面向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的专题培训和面向艺术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提升教学与专业能力。抓好教师源头培养,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将美育素养有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办好全国艺术教育类专业学生和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
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构建名师和骨干教师学习成长共同体。加强美育科学研究,进一步发挥全国高校和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设一批美育高端智库和高水平研究平台。鼓励改革和创新教师评价办法,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
该通知提出要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让每名学生都有展示的机会和平台。广泛开展班级、年级、院系、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省、市、县级每年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提高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推广普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做好校园精品剧目校际展示。创新开展集审美赋能、创意实践、人文升华的社会实践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校园优秀展演节目和作品。规范管理、正确引导各类学生艺术实践活动,避免锦标意识和功利化倾向。
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把美育融入校园生活全方位。鼓励学校建设丰富多样的艺术社团,加强国家级示范性大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建立国家重大演出与学校社团的活动交流机制。
高校落实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至少2个学分的基本要求
该通知提出要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重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鼓励拓展测评内容和方法,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高校落实本科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至少2个学分的基本要求,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的评价。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美育评价制度。
另外,该通知还提出要开展乡村美育提质发展行动,探索以县域为基点、市域为统筹、省域为指导,完善全面提高乡村美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促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美育智慧教育赋能行动,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地方平台,开发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互动体验等优质美育数字教育资源,持续更新上线美育精品课程和教学成果;还要开展社会美育资源整合行动,发掘本地文化,利用公共文化资源提供充足保障,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学校与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交流合作与双向互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各类社会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搭建平台引导学生走进艺术场馆。